PMBOK研讨_20140831_4.1 制定项目章程
今天主要讨论了第4章 项目整合管理的概要,以及4.1“制定项目章程” 这个过程的细节。错过的同学,请下载我们的录音听听吧,欢迎大家对这个话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。
这一章节有句话,“在项目中,应尽早确认并任命项目经理,最好在制定项目章程时就任命,最晚也必须在规划开始之前。”我很认可。在我们内部的项目启动过程中,多数在制定项目章程的时候就任命了项目经理。正如研讨会上所讲,项目经理作为整个项目的领导者,项目的规划是必须参与的。如同建立里程碑、奠基,整个项目的基准是领导者必须明确,且最熟知的。
另外我们还讨论到了项目预算的问题。这个问题的诉求点,我认为在于产生的意外费用是否在预算内,如果预算超支,是客户付费,还是自己付费。从自身角度来想,我们都希望不会超出预算,即便是超出,也希望客户承担。解决这个问题,前期的风险评估很重要,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同。无论是专家参与,还是经验库的借鉴,做到责任具体化,制约因素考虑周全,才是最大限度的保护自我。 大家不要把超预算看得那么可怕,预算只是计划而已,实际花费和计划有出入也很正常,问题的关键在于:出现偏差的原因,是否有失职、渎职的行为。预算超支,本质上和时间延期是一样的,都是项目的执行与项目计划出现了偏差,只是时间的延误所带来的损失是间接的,所以不那么引起大家的关注而已。
大家有没有算过,项目量产推迟一周的损失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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